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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设立

2007-12-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鄂尔多斯12月9日电(记者高平)日前,我国文学艺术界又诞生了一个新的国家级奖项――“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

“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家》杂志社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办设立,面向全国公开出版的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评选。鄂尔多斯文学奖从2007年度开始设

立,每年评选一次,于次年的3月份在北京颁奖。设立一等奖一部(篇),奖金10万元;二等奖二部(篇),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三部(篇),奖金各3万元;新人奖五部(篇),奖金各1万元。

12月8日上午,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金炳华、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党委书记张胜友、《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何建明与内蒙古政协主席陈光林、内蒙古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鄂尔多斯市市委书记云峰、市长杜梓出席了合作签字仪式。

“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的设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精神的重大举措,目的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据介绍,鄂尔多斯市还与《中国作家》杂志社进行4项合作。每年鄂尔多斯国际草原文化节期间举办“纪实文学节”,推出展示鄂尔多斯市改革发展成就的大型纪实文学作品一部,同时组织国内知名作家开展向鄂尔多斯市学校、企业、图书馆赠书活动;从2008年起,由《中国作家》杂志社每年组织国家级文学报刊的主编副主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家、全国著名文学评论家到鄂尔多斯采风、讲学两次,同时实施“一带一”工程,对鄂尔多斯市本土作家进行指导、培养;在鄂尔多斯市共同建设中国文学馆,计划将文学馆建成集中国乃至世界古今各类文学作品典藏、著名作家手稿等实物珍藏以及可以举办各种大型文学艺术研讨会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文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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