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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十大民生保障体系覆盖城乡

2007-12-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邢兆远通讯员刘光远)“养老保险是俺农民过去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有了它,俺每月都能领到养老金,端上了‘铁饭碗’,”山东省莱芜市茶业口镇农民高庆安见到记者高兴地说,“政府在养老、住房、合作医疗、济困救助等方面下了大力气,处处办到俺的心坎上。”

实施“民生工程”,使莱芜市人心顺、劲头足

,处处呈现出繁荣和谐的新气象,高庆安的话语中就透露出了民众的心声。近来,莱芜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对民生保障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建立完善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养老、医疗、济困救助、住房、优质教育等十大民生保障体系,并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激活了社会“和谐细胞”。

使劳者有其岗,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突出抓好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的就业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51万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劳动力7283人,新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消灭了“零就业家庭”。与此相衔接,建立起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50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率达80%以上,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扎实推进,力争到2011年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0%以上。

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上半年发放资金570多万元,保障低保对象10.7万人次。完善五保供养机制,发放资金220多万元,保障五保对象3307人。对500户困难优抚对象实施大病医疗和房屋修缮救助;救助大中专困难学生500名、残疾人120名;对患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让居者有其屋,建立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救助机制、联动机制和退出机制。今年以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500户以上,补贴比例达到70%。将住房保障制度向“城中村”和农村延伸,把救助对象扩展到失地农民、农村婚后无力建房家庭。

对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优质环境保护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权益保障体系等进行规划,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逐步形成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共同推进、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5%以上。同时,建立了覆盖城乡的优质教育保障体系,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补”、对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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