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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2007-12-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2007年,党和政府确定: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连串好消息,传来――

目前,国务院已制定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部统计显示,截至

9月底,全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养老保险1.97亿元、失业保险1.15亿元、医疗保险1.89亿元、工伤保险1.15亿元、生育保险0.73亿元,社保体系已初步建立。

全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员都将超过100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城镇居民试点启动,全年增幅将超过5000万人。

为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国务院决定,2007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截至九月末,全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经达到2238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经达到2781万人。自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八年来,先后有2400万失业人员获得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支持。

到11月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799万人和3053万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1263万人和668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调整前的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老百姓欣喜

地看到,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步伐继续加快,扩大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和省级统筹工作稳步

推进;企业年金预计今年新增规模达到400亿元,积累基金总规模突破1300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79个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进展顺利;失业保险保生活的功能继续完善,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初见成效;工伤保险政策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稳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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