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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好政策挽救了我”

2008-01-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蔚采访整理 我有话说

我是一位曾经走过弯路的人,家在赣州市章贡区中山路社区。我1983年入狱,2006年刑满释放。出来以后的日子很难过,无人收留我,连父母都把我拒之门外。那时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失望。是党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好政策,让那么多好干部来到我身边,帮我解决困难。墙上这面“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锦旗,就是我对中山路社区干部

们的一片心意。

十七大报告中说:“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这段话让我感慨万分,“就业援助”,说得多么好,我就是那些困难群众中受益的一分子啊。

刚从狱中出来时,我是真正一无所有的困难群众。40多岁了,没有工作,没有住处,父母不让我进门。我只好先在一个大杂院里租个房子住下来,到处流浪,骗吃骗喝偷东西。心想,大不了再进去,还有口饭吃,有个住处。有时我来到社区的办公室,找刘继红主任、还有另外几位主任要口水喝,她们不但给我吃的喝的,还送给我衣服穿,据说社区有个“和谐社区126”的工作机制,还有居民捐赠衣服的“慈善超市”,我这样的困难群众完全可以到超市里申请要些衣服,可我从来没去过,大男子汉,到那里去要没面子。穿上刘主任她们给我的衣服,我说,身上暖和了,可心里冷啊,没有人肯收留我。刘主任她们便三番五次到我父母家敲门做工作,据主任们说,这也是他们“困难救助”、“维权维稳”工作的一部分。起先我母亲连门都不让她进,说这儿子我们不要了,你们想怎么办随便吧。我也不相信刘主任能让我父母动什么心。哪知刘主任不嫌烦地多次上门,不知去了多少次、说了多少话,总算说通我父母让我在家吃两顿饭。主任也找我谈,说我父亲残疾,让我好好照料他老人家,从那以后,我才不再到处流浪了。

随后,刘主任又四处奔走,给我上了低保,我有了医疗保险,看病可以报销一些钱;又给我介绍了对象,是个不错的女清洁工,现在我已经结婚,生活很幸福。社区干部把我列为“和谐社区”的帮扶对象,借给我3000元,我买了一辆摩托车搞营运,现在每月能挣六七百元,过上了稳定的好日子。

要问我今后还有什么打算,我也想凭自己的能力奔小康;还想入党,因为是党的好政策挽救了我,十七大让我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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