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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患意识不可丢

2008-01-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朝明 我有话说

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曾告诫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开拓进取的锐气”。日前,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

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总书记再次强调,“越是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有忧患意识,越要居安思危”。总书记的提醒和告诫,意旨高远、发人深省。

人非草木,孰能无忧?翻开《辞海》,以“忧”打头的条目不在少数。披览典籍,与“忧”相关的诗词随手可拈。不管是谁,但凡心智、情感、精神正常者,或多或少都会体验到“忧”的滋味。然而,就如大自然里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不同的人对于“忧”的感受和反应也迥然而异。即便同一个人,置身不同境遇,处于不同时期,所“忧”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为何而忧、为谁而忧,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性格、修养、能力和境界,能够判断出一个团队(单位、部门)的目标导向、作风好坏、精神面貌和群体素质。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讲,能否常备忧患意识,更是关乎发展前途与未来命运。

就个人而言,为生活、事业、感情等等而忧,是人之常情,此可谓常人之忧;立世坦坦荡荡,行事光明磊落,于己苛全兢慎,却关心他人、胸怀天下,“位卑未敢忘忧国”,“先天下之忧而忧”,此乃君子之忧、伟人之忧。历史上,屈原、杜甫、苏轼、范仲淹、辛弃疾、孙中山、鲁迅,还有无数的共产党人、革命先驱、爱国华侨和仁人志士,以及新时代的公仆、楷模孔繁森、牛玉儒、郑培民、任长霞……,他们为我们树立了忧之高境、忧之大化、忧之典范。

就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来说,“忧”也有“小忧”、“大忧”之分。把本团体的“小忧”融入到那些关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大忧”之中,使本单位的关切视角贴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将本部门的职能目标契合到所服务对象的诉求、需要之中,这样的团队才会“忧”到“点子”上,才能“忧”有所值、“忧”而有为。近几年,“青藏铁路建设者”、“西部支教志愿者”、“神舟与嫦娥团队”、“振超团队”等等,这些在不同领域和不同战线上涌现出的大批模范群体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来自各方的赞扬声、叫好声不绝于耳。但越是在这种情势下,越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这种忧患,不是庸人自扰,更不是杞人忧天,而是与神圣的使命与重大的责任相关联,考量着我们国家的意志、民族的眼光和国民的素质,更呼唤着人们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来担当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庶竭驽钝、为国分忧,夙夜忧虑、为民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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