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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生命的“宽度”

2008-0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先琴 我有话说

杜东翔是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23年来,从批捕科、公诉科、反贪局到业务管理中心,他凭着勤奋好学的精神,被同事们称为“百事通”、“活字典”,在每个岗位都留下了“闪光点”;当病魔向他袭

来并危及生命的时候,他毅然坚持在工作岗位,被百姓称为“铁人检察官”。

同事们都说,不能掌握自己生命长度的杜东翔,是在用行动拓展生命的“宽度”。

“对于我来说,工作是最好的药物”

杜东翔常说:“人活着就要干点什么,工作着才是我最大的快乐。”长期的疲劳奔波和多年的辛勤工作,使得他从2003年开始经常出现胸闷、体乏等症状,但他只简单吃些药,又投入到办案中。2005年3月7日,时任宛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的杜东翔审查一起案件时,突然晕倒,到医院急诊,才发现已是慢性肾功能衰竭后期、合并心衰竭,必须进行肾移植手术。在得知情况后的宛城区检察院领导“命令”下,杜东翔停下工作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足足6个小时,他才从“鬼门关”里走了出来。

住院治疗期间,杜东翔双腿浮肿不能弯曲,不得不用两条被子垫在腿上,晚上只能坐在床上睡觉,可他刚刚好转,就又打起精神去上班。

考虑到身体状况,院里把杜东翔调到业务管理中心工作,负责对所有案件的审查把关。虽然是室内工作,但它是宛城区检察院新管理机制的一个枢纽,杜东翔深知责任重大,经常加班加点。两年来,备案、登记各类案件2269起,亲自审查疑难案件168起。他说:“躺在床上不是我的性格,像我这种病人,生命有限,但只要身体条件允许,我就要工作。工作是治病的最好药物。”

“每个案件都要办成铁案”

杜东翔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每个案件都要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群众负责,要办成铁案。这种理念贯穿着他23年献身检察事业的点点滴滴。

1998年8月28日下午,在南阳市新华路,一辆轿车在撞倒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后疯狂逃逸,造成一死三伤,震惊宛城。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时任批捕科副科长的杜东翔接案后,通过审查卷宗、提审犯罪嫌疑人和深入现场实地走访,认定是在醉酒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事故,又在繁华区街道狂奔逃逸,“明知可能危及多数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仍持放任态度,造成严重后果”,最终决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由于检察机关改变罪名,定性准确,公诉后,法院予以确认,判处罪犯无期徒刑,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坚持从严治检的杜东翔,不管多小的案件,每一本卷宗,每一份笔录,他都会认真翻阅,细细琢磨多遍,只要是他经手审查的案件,每件事实,每个情节能经得起推敲和考验,为了精通法律,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杜东翔把所有业余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之中,看书也成为了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和爱好。

参加检察工作20多年来,杜东翔带领同志们办理刑事案件1236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0件,共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不但没有一件错案,而且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均能做到记录准确、全面,卷宗装订规整,案件程序分明。2006年度南阳市检察系统评选的“十大精品案件”中,仅宛城区检察院就有两个,全部出自杜东翔之手。

“他是我们检察系统的精神财富”

身为检察官,杜东翔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给自己定下“手不能伸、嘴不能馋、心不能偏、财不能贪,始终坚守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准则。

就在他患病后不久,一个公司老板找到他试探地说:“杜局长,你这病啊,花钱还在后头呢,这样吧,不用你出资,公司给你算上一股,到时候遇到事情了你打打招呼就行。”杜东翔听后淡然一笑说:“你的钱兴许能治好我的肾病,但是我会从此患上心病,那可是花多少钱也治不好的。”

正是这个谈起案件和法律知识来滔滔不绝,在法庭上作为公诉人为国家和人民多“说话”的杜东翔,在生活上为自己从来不“说话”,人送外号“杜闷子”。就连他的病情,也是请假做手术时,才被宛城区检察院上下知晓。熟悉杜东翔的同事说,除了检察服,杜东翔像样的衣服很少,电视机是1992年购买的,家里添置的家具少,只有书柜里的各色法律书籍满满当当。患病后需要做肾移植手术,治疗费用很大,一家人节衣缩食,一度要卖掉房子。后来还是在亲戚朋友和宛城区各级领导的帮助下,才凑齐了手术的全部费用。

2007年5月,在河南“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中,南阳市宛城区委发出了向杜东翔同志学习的决定。大家说:“一个生病的人都能这样工作,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干好检察事业!”仅仅在宛城区检察院,已先后有10个部门、35名个人受到区委、市院等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且全院干警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没有一人因案件或其他问题受到上级院督查部门的通报和群众举报。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康说:“‘东翔效应’如今正在我们南阳检察战线上凸显,他不仅是我们南阳检察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检察系统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杜东翔先后被河南省检察院授予“河南省第三届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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