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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家电“下乡”农民叫好

2008-01-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 我有话说

元旦前后,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农民有望从家门口的“农民家电专卖店”里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并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2007年12月21日,财政部和商务部在山东烟台召开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

消息一出,广受关注。家电产品如何“下乡”?

家电产品如何“下乡”

据记者了解,在山东省举行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选择农民购买意愿较强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等三类产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两个部门招标确定了适合农村消费环境和农民需求特点的补贴类产品的型号、生产企业以及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

补贴产品是由中标企业按协议生产的,共197个型号,贴有“家电下乡”专门标识。争取元旦前后上市,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予以补贴。三省农民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就近的定点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备齐户口簿、身份证、产品购买发票、产品标识卡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乡级财政部门申请领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会议期间,来自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的15家中标家电企业、21家流通企业分别与财政部、商务部签署了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这些企业将负责向农村市场提供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承担“家电下乡”销售、售后服务和维修等任务。通过严格招标,这些企业确定各自具体补贴产品及其销售最高限价,并向全社会公布,防止企业把落后、淘汰产品简单地推向农村,切实保证农民各项消费需求。

据介绍,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试点时间将暂定持续到今年5月底前。在试点产品上,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三类产品是农村普及家电的入门产品,今后还将逐步把农民消费意愿同样较强的如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山东,关于“家电下乡”细则日前已经出台。他们规定,家电下乡的补贴对象是,具有农业户口的所有人员,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和规定补贴家电价格标准的补贴类产品,均可享受财政补贴。有关资金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山东省财政厅也将在近期出台。

山东省还规定,补贴时间从2008年元旦前后至2008年5月31日,凡购买彩电单价1500元以下(含1500元)、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电器的均可享受补贴,上述三类家电的补贴标准是销售价格的13%。

“家电下乡”利好多多

“买彩电、冰箱也给补贴,能有这好事?”当记者把“家电下乡”的好消息告诉山东省成武县李六村的李老汉时,他说什么也不相信。看到有关家电下乡的报道后,李老汉连说几个“没想到”。因为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女儿就要出嫁,目前他正在为女儿准备嫁妆。“彩电、冰箱必不可少,这样算下来,至少能省下三四百元。”李老汉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家电下乡”的消息,广大农民朋友非常欢迎。有业内人士指出,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必然对农村家电市场有洗牌效应,而广大农民则是直接受益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有8亿多人口、2.1亿多个家庭,农村家庭占我国家庭总量的67.6%,是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预测,到2008年,全国三、四级市场的家电容量将达到2300多亿元。的确,相对于城市市场而言,农村家电市场潜力巨大。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表示,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别较大的形势下,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家电下乡”,激活农村消费,是解决扩大内需的客观要求。同时他指出,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支农惠农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财政政策创新。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城市居民1994年开始普及家电时的水平,农民对购买家电的愿望很强,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家电下乡”举措还可以消化企业家电过剩产能。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近几年当年家电产量的约一半需要由出口来消化,家电产品已经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由此产生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曾晓安说,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与单纯控制出口相比,这种方式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更有利于就业及和谐社会建设。

“买得起”更要“用得欢”

在欢迎“家电下乡”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也不免有一些自己的顾虑和担忧。

家电产品质量及其维修服务问题,是农村消费维权的难点。过去一些家电企业对农村市场没能提供有效的服务,挫伤了农民的消费信心。现在农民期盼正牌家电下乡,既能给他们提供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产品,又能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

“以前农村杂牌家电多,质量没保障,售后服务也不好,这些‘下乡’家电能行吗?”很多农民朋友满腹狐疑。听说这些享受政府补贴的“下乡”家电最大特点是价格低廉,且在销售时都有最高限价,很多人还担心,企业借机把淘汰落后的产品推向农村。对此,山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全可以保证。中标企业都是经过多方选拔层层把关的企业。跟在城市正常销售的家电相比,下乡家电或许功能没那么花哨,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都一样。此外,“家电下乡”活动对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求企业设有“24小时呼叫中心”,并能够在5日内解决产品故障问题。

还有农民朋友告诉记者,像彩电、冰箱这些家电他们基本都能买得起,但用起来却很吃力,因为耗电多、电费高。家电“下乡”了,但更要“用得欢”。对于耗电量较大的电视、冰箱(冰柜)来说,许多农民即使买得起,买之前也还要算一笔经济账。有关人士认为,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的是纯粹的消费型产品,对农民的增产增收益处不大。如果补贴优惠只是一时刺激农民购买了那些家电产品,但最后被闲置在家中不用,岂不是更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因此他们建议,在补贴“下乡”家电的同时,可以考虑对农民提供适当的电费补贴,电费下降了,农民用得起了,自然就会有更多的人购买电器。不仅让农民朋友买得起,还要让他们用得欢,积极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那才是真正的多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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