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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2008-01-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就表明,促进教育公平,在我们党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

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

第一,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教育公平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说到底,就是以人为本,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党的教育方针明确规定,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义务教育基本上已全面普及,比同等收入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要高。高中阶段入学机会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入学机会成倍增加。助学体系基本形成,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教育收费和办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总的来看,我国教育公平的成效是显著的。

第二,教育公平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社会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也与教育体制改革滞后有关。虽然我国教育公平的整体状况在不断改善,但目前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师资和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小,部分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也缺乏有效的监管。社会公平环境优化了,教育公平增长空间就会加大;而教育公平程度提高了,社会公平水准也会随之提升。

第三,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战略选择。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促进社会公平牵涉面特别广,只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促进教育公平也是这样。必须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所谓促进教育公平要尽力而为,就是要求我们继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通过重点部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以及“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等项任务,优化教育结构,不断扩大教育机会,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国民素质,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打下可靠的基础。所谓促进教育公平要量力而行,就是要求我们立足国情、因地制宜,让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推动农村同城镇、中西部同东部的教育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让所有的城乡新增劳动力都能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同时,从各地实际出发,规范教育收费,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拓展教育资源。当然,我们促进教育公平,还要紧紧把握素质教育的主题,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素质,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不断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努力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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