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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二百元

2008-01-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杜弋鹏)从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167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开始按人均月增20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1380元增至1580元。

北京市1994年建立了养老金调整制度,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建制初期的每月270元提高到2008年的每月1580元。北京市此次调整达到了养老金调

整制度以来的历年最高水平。

据介绍,北京2008年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标准包括两方面:缴费年限和新增绝对额。缴费年限规定,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新增绝对额在为所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固定增加45元。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北京市退休人员中低于2007年养老金平均水平每月1380元的有85.6万人,这次他们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还能按照个人相对应的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20到35元。此次养老金调整政策侧重于向低于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人员进行倾斜,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最高不超过1580元。”

另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调整办法还规定,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的67.6万名企业退休老人,养老金统一普调后,还能再次享受政策照顾,每人每月能再多拿60元至150元不等的养老金。

对于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特殊群体,国家规定他们享受100%退休待遇,北京市对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为阶段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40元到380元不等。

此外,此次调整对退养人员也按照以往原则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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