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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 绝不姑息

2008-01-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龙 我有话说

近来,有个别公司打着中央部委、协会、报社、出版社、研究会等旗号,假借买书、培训、出国考察、评奖等名义骗取钱财,严重侵害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中央党政机关的形象,破坏了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对此,有关部门要坚决打击、绝不姑息,广大群众也应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活动。

纵观不法

分子的这些欺骗行径,骗术并不高明,但他们利用了中央党政机关作为标示他们合法的外衣,利用了一些人对中央党政机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另外,除了直接假冒中央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名义外,有的不法分子还直接勾结机关下属单位的极个别人共同从事非法活动,欺骗性很大。他们的种种欺诈行为影响极坏,国法难容。

目前,个别行业和部门中仍然存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他们没有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将部门和个人的利益看得很重,在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教育、医疗、税收等领域人为设卡设限,想方设法从群众那里谋取部门和个人私利。正是这种不正之风的存在,使不法分子的欺骗行为有空可钻。这些欺诈行为也为我们的行风、政风建设敲响了警钟。

打击行业、部门不正之风,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的追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更是推出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重大改革措施,不断通过创新监察、监管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加大了从源头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

广大干部群众要坚信我们的中央党政机关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做到依法办事理直气壮,不法分子也就无空子可钻;另外,还要学习金融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预防金融诈骗的能力;打击利用中央党政机关名誉骗取钱财的不法行为,除了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做好预防,也离不开公安、纪检等部门的坚决查处和打击。

总之,只要我们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相结合,大力开展行风和政风建设,树立阳光、文明的政府形象,对不法分子进行坚决打击,类似假借中央党政机关名义进行欺诈的行为就不会再有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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