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2008-01-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一国两制’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生命力。按照‘一国两制’实现

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一国两制”10年多来的实践成果,同时也指明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正确方向。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热爱祖国、追求和珍爱国家统一的光荣传统。近代以来民族的悲惨命运和屈辱经历遗留下国家统一的历史课题。翻过历史的不幸一页、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和全世界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和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从根本上说,两岸统一是唯一的必然的历史结局,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之所在。

要实现和平统一,如何逾越社会制度的差异,如何抚平历史在人们心里留下的创伤,是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就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它作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以民族大义为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决心和诚意,体现了对台湾同胞尊严和情感的充分体谅和尊重,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务实精神。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探索的智慧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如何解决台湾问题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大政治课题。早在1955年5月,周恩来同志就代表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提出“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的主张。1956年,毛泽东同志进一步指出,国共两党过去合作过两次,“我们还准备第三次合作”,并在不同场合阐明了和平解放台湾的具体方针政策。1958年10月,毛泽东起草以国防部长名义发布的《告台湾同胞书》以及《国防部命令》《再告台湾同胞书》《再告台湾同胞书稿》《三告台湾同胞书》等文稿,公布和阐明了对台湾的新政策。1963年,周恩来同志把这一系列对台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具体阐述了台湾回归后的一系列政治安排。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同志发表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后来被称为“叶九条”)。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使“一国两制”有了宪法保障。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使“一国两制”构想更加系统和完善。“一国两制”的基本内涵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它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邓小平同志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直接倡导者。“一国两制”同时凝聚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的心血,是我们妥善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基本方针。

“一国两制”作为一种构想和创举,究竟效果如何,实践是检验的最好标准。自1997年7月1日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先后进入实践,迄今已逾10年。10年多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澳门不仅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和生活方式不变,而且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生机勃勃,先后顺利经受住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等各种危机和风险的考验,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同内地的联系和交流更加密切。香港回归前夕,西方舆论曾经掀起一片“唱衰”香港的鼓噪,美国一家媒体更狂妄断言,回归不久香港将变成一个“死港”。10年后的今天,该媒体的姊妹刊发表社论,高度赞扬香港今天的自由繁荣,并为当年的“失言”致歉。尽管过去10年“一国两制”实践是在摸索中前进的,但毫无疑问,它已经通过世人的严苛目光和历史的严格检验,为自己赢得了高度的国际赞誉。它完全正确,充满活力。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实践,充分显示了‘一国

两制’的强大生命力。事实证明,邓小平先生提出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不仅是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祖国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实行‘一国两制’,对香港有利,对国家有利,对各国投资者有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利。我们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深化,‘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必将进一步显现出来,必将获得越来越广泛的认同和拥护。”

台湾问题同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不同,正是照顾到这样的实际,在“一国两制”下,两岸统一后未来的台湾特别行政区,不仅享有同香港、澳门一样的高度自治权,而且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但不派人过去,还要为其保留相应的名额。台湾及台湾人民不仅不会失去现有的任何东西,而且可以同所有同胞一样共享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尊荣,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得到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援助和支持。可以说,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对台湾同胞有百利而无一害,必将加快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促进亚太地区繁荣稳定。(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