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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立会风监督制度

2008-01-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广州1月17日电(记者张景华、吴春燕)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通知端正会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说明原因,最迟应在会前15分钟履行报到手续。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内抽烟,接听和拨打手提电话,严禁在会场打瞌睡。

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在2007年12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广东省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曾有52人未能出席26日上午的分组讨论,其中有25人未说明缺席原因,有6人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26日的全体会议也有13人没有事先请假缺席。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向会风“开炮”。他说,省委全会是广东省规格最高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下一次纪委要对到会人数进行登记,形成基本的制度。

《通知》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将建立会风监督制度,由省监察厅派出监察员对会风情况进行监督。每次会议都将缺席会议情况逐一记录在案,并向有关单位发出会风监督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监督整改情况每半年向全省通报一次。监督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或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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