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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2008-01-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张景勇 我有话说

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近年来试行重大公共事务群众参与决策的“民主恳谈”制度,在当地被群众形象地称为“乒乓球摇号”――按照1000人口以上每村4人、1000人口以下每村2人的原则,确定了民意代表分配比例,全镇每户人家都分到一个号码,写有哪家号码的乒乓球被抽中,哪家就可派出1名代表参会。

有一次,民意代表投票

选中的一些优先项目与镇政府的计划有较大出入,比如污水处理站项目,镇里开始就很不重视,但民意代表认为污水、垃圾关系到生命健康,一定要处理好,最后镇政府及时纠正,将这些项目全部列为当年度的投资重点。

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的一个生动案例。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无论是在山村还是城市,村民自治和业主委员会都是中国人“自己依法管理自己”的基层民主的生动写照,民主法制已经深入百姓生活之中。不管是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参与地方决策,还是促使北京地铁票价降价的听证会,以及群众在立法进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中国的经济社会运行已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密不可分。

我国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从党内民主到人民民主,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加强政协工作,从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到强化各方面的民主监督,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正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向全面推进。制定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义务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公正和保障人的权利,着力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等老大难问题;建立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2005年公安部门“开门大接访”,修改后的信访条例也强化了政府信访工作的责任;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等,有效发挥社会自治功能,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系列标志性的事件更加清晰地显示出民主法制建设的前进轨迹。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物权法历经上百次座谈会、论证会,8次审议,民主立法的力度前所未有;非中共人士万钢、陈竺担任政府部长,中国共产党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受到好评;媒体和公众对山西“黑砖窑”等事件的舆论监督引起关注;推进厂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自2008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城乡规划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一批新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施行……

周天勇认为,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更加凸显出我国重视民主法制建设的意志和决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这些重要决策,清晰地描绘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方向。(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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