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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九”债务化解情况检查工作开始

2008-01-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冯蕾 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近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情况监查的通知》,决定分8个督查组对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

西、甘肃等8个试点省份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督查组由财政部、农业部、中农办、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已于近日陆续赴上述省份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将于1月底基本结束。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试点省份清理化解“普九”债务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清理核实及锁定债务情况,化债资金安排和制止新债具体措施等。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开展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农村孩子入学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过程中也产生并累积了较大数额的债务,引发了一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切实保证偿债资金落实到位,打足预算,不留缺口。试点地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将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杜绝还“糊涂债”、“水分债”、“人情债”和借新债还旧债等问题,切实把好事做好、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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