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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减排目标确定

2008-01-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2日电记者冯永锋从今天举行的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获悉,2008年的减排目标已经确定:空气的重要污染物衡量指标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6%,水体的重要污染物衡量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要比2005年下降5%。具体来说,二氧化硫至少需要削减230万吨,化学需氧量至少需要削减130万吨。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认为,2007年全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会比2006年的排放总量略低,首次出现双双下降的局面。这意味着我国环境保护的“拐点”已经出现。污染物排放量的降低,带动了环境质量的改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数据表明,2007年,全国水体平均化学需氧量为每升水6.5毫克,比2006年下降了7%;557个城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为每立方米0.037毫克,好于2006年;113个大中型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2006年多了2.2个百分点;2007年全年酸雨面积比2006年减少了10万平方公里。

周生贤指出,2008年,国家要求关停1300万千瓦小火电,淘汰600万吨炼钢、5000万吨水泥、1400万吨炼铁落后产能,以及106.5万吨造纸、44.4万吨酒精、8.7万吨酿造、1.9万吨柠檬酸落后产能,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60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0万吨。其次是要着力推进工程减排,2008年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形成60万吨化学需氧量的削减能力;2008、2009年两年内,36个大中城市要实现污水的全部收集和处理;要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形成20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新建燃煤电厂完成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设施安装工程,完成10台规模1000平方米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形成150万吨二氧化硫削减能力。此外,还要着力推进管理减排,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0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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