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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加强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

200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5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采取以下六项措施,切实加强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以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禽蛋、副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

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地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基本生活必需品违法行为;

――对经营者在流通环节中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针对春节期间消费集中、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风险度较高的重点品种,组织开展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退市监管力度,确保不合格商品及时下架、退市和销毁;

――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等举办的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促销情况、大型展销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从严控制限时销售、限量促销和降价促销等活动;

――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及时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上报,为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准确依据。层层落实粮油肉、副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监管应急预案,及时、果断、有效处置市场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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