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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破坏挑战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0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东京记者 严圣禾 我有话说

近年来,逐渐增加的人为破坏因素令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由于日本很多文化遗产都属于地方政府或个人所有,中央政府只负责应对如何使文化遗产免受地震等自然因素的破坏。因此,所有者在对外展示文化遗产的同时不得不自己承担昂贵的保护费用。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最近5年来,日本共有45件文

化遗产遭到涂鸦或损坏,这些大部分都是室外的建筑物,其中也包括对国宝级文化遗产的破坏。据调查,在这45起破坏事件中,有24起涂鸦、10起损坏、4起纵火以及盗窃佛像和偷挖遗迹等。日本奈良的文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称,如今对于文化遗产的破坏手段越来越恶劣。2006年2月,窃贼在奈良著名的法隆寺偷取佛像时,竟然将建于镰仓时代(1185~1333年)的国宝级文化遗产“西室”的木制窗格锯断。

日本在1950年开始施行文化遗产保护法。为了使文化遗产在被保护的同时也得到充分的利用,保护法规定文化遗产的所有者“必须尽可能地公开展示”。但在公开展示时如何避免文化遗产遭到人为破坏却是日本政府此前所没有想到的。日本文化厅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一直是针对地震或火灾等自然因素制定的,对人为恶意破坏没有任何防备。目前,日本政府只负责对重要文化遗产的修复和保存提供资助,修复涂鸦或是设置监视器的费用原则上都由所有者自己承担。

但是,不少地方政府则表示,由于文化遗产不能封闭起来管理,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非常有限,不少地方只是增加了查看次数或是设置提醒的牌子。同样位于奈良的国宝――东大寺去年6月也遭人涂鸦,寺院里的僧人使劲用抹布擦完之后却留下一大块白色斑迹。事发之后,寺院花费500多万日元加高了周围的栅栏,并在栅栏上挂上写有“有警报装置・24小时监视录像”的警示牌。今后,东大寺还计划进一步增设感应器并设置高性能的摄像头,但这一切费用都需要该寺院自己承担。

虽然东大寺这样的古刹有实力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但并非所有的文化遗产拥有者都具备这样的经济力量。《读卖新闻》的报道指出,在日本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如何兼顾文化遗产的保存与利用已成为一个难题,全社会都有必要进一步考虑如何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本报东京1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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