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从塑料袋能否回收看回收业能否做大

2008-01-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金振蓉 我有话说

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小小塑料袋,让国家动用了限制使用的大措施。近来这件事成为各方讨论的热点。如果仅看每人手上提着一两个塑料袋那真是小事,可如果看看塑料袋的使用量可就让人吓一跳了,真是人多力量大,

按照销售5万元商品用1000多个塑料袋计算,我国超市行业每年消耗的包装袋总量超过了40万吨。另据测算,菜市场、集贸市场、百货商店、书店、饮食店、水果摊点等塑料袋的用量一般是超市用量的3倍,约120万吨。如此导致目前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已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

塑料袋的危害不用说了。可塑料袋如果回收是完全可以100%再利用的,这一点不知人们是否都知道。塑料袋是用石油做成的,回收1吨塑料袋,就相当于获得了3吨石油。这项于环境、于资源都有利的好事为什么长期以来就没人做呢?也不是完全没人做,只是做的人很少。一位环保人士告诉我,一公斤塑料袋才卖一毛多钱,谁有兴趣呢?

塑料袋可以限用,但不用是不可能的,塑料袋毕竟实用方便。如果能在“限用令”生效的同时,将塑料袋的回收业发展起来,那么,白色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将会降到最低。如何回收呢?当然,我们需要教育人们,知道白色污染有多么严重的后果,主动自觉地收集塑料袋交到废品回收部门。但我们更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像现在做得比较好的旧报纸回收。一位知名造纸企业的负责人说,他们生产原料的三分之一来自回收的旧报纸,他们在不少大城市都设立了回收站,因为行业对这一方面有规定,回收原料必须占到所用原料的一定比例;另一方面,企业由于使用回收原料,降低了成本,尝到了好处,再将降低成本的所得部分让给回收环节,使整个回收业良性循环起来。

由于一直是免费提供,因此,塑料袋回收成本一直没有解决。“限塑令”实行后,不免费使用了,是不是这其中就有了发展回收业的机会呢?超市、商场卖出的塑料袋不应成为商家的利润所得,应用于补贴回收塑料袋。只有生产企业、商业领域,包括走街串巷的废品收购人员在内的回收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利可图”,这项事业才能长久地坚持做下去。对生产企业,应制定政策鼓励他们采用回收原料,并有积极性投入到回收业之中。对超市、商场,可对交回塑料袋的消费者实行积分奖励,奖励部分由国家给予政策性补贴。我们与其拿出外汇到国外买石油,不如拿出经费来自己开源节流。况且发展塑料袋回收业的根本意义还在于环境保护,而这远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我们现在探讨的是发展塑料袋回收业的可能性。其实扩大一点,日常生活中,我们制造的塑料垃圾,岂止是塑料袋,还有各种各样的塑料制品;再扩大一点,我们日常生活中又制造了多少“放错了地方”的垃圾?这些其实是可以变为资源的,只是我们在疏通回收的环节上还缺乏润滑剂。这有认识上的不到位,也有政策上的不到位,现在是到了认真来办这件事的时候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