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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销售和质量安全

2008-0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吕贤如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针对我国连续出现的大范围雨雪天气,使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的情况,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全国特别是灾区节日期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质检部门,特别是受灾区域的质检部门,要发扬

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精神,克服自然灾害给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便,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切实促进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内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时,要免收各种计量检定费用。各级质检机构对送检的鲜活农产品,要优先进行检验,尽量缩短各个环节的衔接时间,保证快速准确出具检验结果,对能免除的费用要尽量免除。

通知还要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结合前一阶段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等的质量计量监管,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充加保质保量的油料提供技术保障。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切实做好涉及鲜活农产品的通关检验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加快口岸查验速度,做到快进快放,降低进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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