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身份证可作国图阅览证

2008-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谌强)文化部和国家图书馆日前在京宣布: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精神,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图书馆将从2月7日(农历大年初一)起,全面减免收费项目,读者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直接进入国家图书馆阅读。

根据国家图书馆刚刚出台

的这项减免收费措施,国图将取消读者卡工本费、读者卡年度验证费、读者存包费、自习室使用费、讲座门票费;大幅降低文献复印费、文献传递费、文献检索费、光盘刻录费;通过国图局域网、互联网、国家数字图书馆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网络平台,免费为公众提供数字资源服务;通过特殊服务界面和接口,帮助语音障碍和视觉障碍读者无障碍地使用国图资源等。

据悉,本次服务项目收费的调整,是国家图书馆继2004年8月取消纸质文献资料费、提书费和微缩文献阅读费等费用,以及2007年3月复印费收费标准下调40%后,对服务收费项目的又一次较大幅度的调整。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说,各级图书馆的公益性开放是一项既定方针,因为现行财政实行分级管理,各地图书馆的公益性开放有赖于各地政府的支持,国家图书馆此举有助于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这一既定方针的贯彻落实。

中央财政为国家图书馆加快公益性服务步伐、实施体制和服务创新、切实改善读者服务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2002年以来,国家图书馆每年购书经费均保持在亿元以上,并逐年递增。2005年立项的国家图书馆二期工程暨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总投资达12.23亿元;一期改造工程投资1.7亿元。

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对此深有体会。他说,国图之所以有底气出台这项全面减免收费措施,同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分不开,前年和去年两年间,中央财政给予国图的专项经费多达5000万元,去年底,中央财政再次追加的专项经费达9300万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