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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推荐名单产生

2008-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推荐活动近日结束,推荐名单已产生。本次推荐入围的企业都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迅速成长的骨干文化企业,展示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果。

本次推荐活动自2007年11月上旬启动,凡从事文化产业核心层,即

提供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且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均可参加推荐。共有121家文化企业申报,经审核符合推荐资格的共86家。推荐活动办公室对这86家文化企业按照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值及2006年度或最近一届全国性奖项获奖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序,最终确定了“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推荐名单,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各10名(名单见2版)。

推荐名单中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为主,有民营企业,还有上市公司,反映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荐名单中,有11家文化企业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湖南、安徽、四川、云南、江西、广西、陕西等新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也有文化企业入围,反映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的总体进程和各地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充分证明了文化体制改革对培育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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