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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调整公布新方案

2008-0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郭丽君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5日电 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手机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新方案,将主叫上限标准由以前方案二中的每分钟0.7元降为每分钟0.6元。

据了解,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征求意见的新方案是,以听证会第二方案为基础,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

标准方案做适当结构性微调。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4元。移动运营商可以在上述标准以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之前的方案二取消了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

据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方案的好处是,解决了方案二中部分漫游用户拨打漫游地电话,比现行实际价格每分钟提高0.1元的问题。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由于话务结构不同,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主叫0.6元、被叫0.4元的方案,降幅要略大于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方案。今天,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作出最终决定。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今后将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促进运营商之间的均衡发展和竞争,在竞争中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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