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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高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

2008-02-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张翼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08年国家继续在稻谷、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调整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75元、中晚籼稻76元、粳稻79元;小麦最

低收购价格调整为白小麦75元、红小麦70元、混合麦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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