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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部门多项措施力保电煤运输

2008-02-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冯蕾日前从交通部海事局获悉,交通部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力保水上运输电煤“进得快,出得顺,走得安全”。

据介绍,各地海事部门在确保通航安全的情况下,保障电煤运输船舶优先通行,优先安排锚地,优先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优先为电煤运输船舶提供交通组织、安全监控、动态

监管和信息服务。所有待闸船舶均给电煤运输船舶“让道”。

据了解,秦皇岛港、唐山京唐港和沧州黄骅港,担负着全国60%下水煤炭运输任务。河北海事部门对电煤运输船舶进出港、压载水排放等制约点开辟“绿色通道”,秦皇岛港煤炭单日输出量已经超出了52.9万吨的设计能力,达到57.6万吨;天津海事局在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确保船舶运输电煤“零待时”;青岛海事部门保证电煤运输船舶到港即靠、完货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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