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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交通部门确保电煤运输“六个优先”

2008-02-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冯蕾 我有话说

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

本报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冯蕾今天从交通部获悉,针对节后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紧张的实际情况,交通部积极组织各地交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电煤运输的“六个优先”,确保电煤运输秩序平稳有序。

据了解,近来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电煤抢运,做好电煤运输的“六个优先”,即船舶优先安排计划、优先引航、优先进出、优先靠离、优先装卸、优先过闸。同时,加大航道、船闸维护力度,重点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枯水期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维护工作。为保障电煤及时运至港口和电厂,广西、山东、湖南、内蒙古等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克服运力分散、运价偏低等困难,在原有运力的基础上,紧急调用7600辆货车用于电煤运输。秦皇岛港、中海集团、中远集团等电煤运输骨干企业以国家利益为重,把保障电煤运输作为第一目标。据统计,1月26日至2月10日的16天里,北方四港(秦皇岛、天津、黄骅、京唐港)共抢运电煤2000万吨,同比增长24%,日均发运125万吨,与抢运前(1月26日前)相比增长30%。抢运期间,内河煤炭运输量大幅增长,主要干线抢运电煤615万吨,同比增长33%,及时满足了沿江、沿河电厂的紧急电煤需求。

据悉,为确保电煤运输的畅通,交通部加大了与有关部委和地方的沟通协调力度,联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集中抢运沿海部分中转港口电煤的通知,及时与海关总署沟通落实中资方便旗电煤运输船回国登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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