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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2008-02-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丰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继2006年湖南、江苏、浙江等省在高考中试行平行志愿的填报录取方式后,北京、上海于年初相继公布将在2008年高考中实行平行志愿。为此,教育部近日明确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有关专家就此评论说,平行志愿将终结“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现象。

所谓“

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地说,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录取时,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几个平行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被符合条件的学校录取。

而在此之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落选,即使他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录取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录取。这就使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选的可能性非常大,而最终导致“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遗憾。高考咨询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为此总结说,,过去叫分数相同看志愿,志愿相同看分数,实行平行志愿后,志愿是依据,分数是前提。

毋庸置疑,平行志愿将使考生的机会大大增加。来自江苏、湖北、陕西、湖南等高考大省的消息,按照传统录取方式,每年都有10%左右的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当而落选。而在试行了平行志愿录取的湖南、江苏、浙江等省,高分考生落榜的比例明显减少。因此有关专家认为,平行志愿将终结“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现象。但也有专家认为,平行志愿强化了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绝对地位,这种“分数优先”的导向作用不利于中学推行素质教育。

针对各方分歧,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虽然教育部提出今年高考推广平行志愿,但是由于各省具体情况不同,是否实行平行志愿由各省份自主决定。同时,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也将在实行中不断完善和健全。

而针对上述投挡方式的变化,专家特别提醒考生,平行志愿并非平等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最好还是适当拉开层次,扎堆报考同一层次的高校存在不小的风险。

据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高校在招生时可按1:1到1:1.2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之后再由学校择优录取。因此,即使一些考生够了尖子学校的调档线,但由于分数靠后,也有可能被退档,而同一层次高校的调档线往往比较接近,被一所学校退档,就意味着很有可能也被别的学校退档。还有一些考生专业填报较高,又不服从专业调剂,也可能被退档,而此时平行志愿的其他学校已经完成投档,这名考生就会落选。因此,专家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适当拉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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