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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唱衰劳动合同法的企图

2008-0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舒圣祥 我有话说

企业怎么看待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最新出版的《中国企业家》杂志中有一项主要针对制造业与服务业企业的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企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有不同看法,有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质疑与批评的声音一直不断。有学者指摘《劳

动合同法》会“搞垮”中国经济;还有学者提出“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失业率将逾8%恐怕是最起码的”。《劳动合同法》被一些人形容为一部“善良的恶法”,甚至于,唱衰《劳动合同法》已然“成为一种时尚”。在这种被营造出来的舆论环境里,一直为“增加了用工成本”而叫苦不迭的企业,“七成希望修改《劳动合同法》”自然也就毫不奇怪。

应该承认,《劳动合同法》并非完美无瑕。相反,由于法律设计的不完善等原因,新法在实施之前,还曾引发了“华为风波”等提前辞退员工风潮,以及正式员工改劳务派遣风波等。但新法的不完善还远远达不到刚实施两月就必须修改的地步。事实上,新法实施之前对劳动者形成的伤害,恰好证明劳动者“权利生态”的荒芜以及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保护劳动者利益的不力,这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反过来继续变本加厉地要求修改新法,以加重对劳动者实施权利剥夺的理由。

无论如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利益的维护立场是不容菲薄的。任何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应该拿压榨和牺牲劳动者的应有正当权利作为前置实现条件。关于《劳动合同法》,有一个动辄被拿出的指责是:该法实施会引发外来投资转移到越南、印度等国。可据在越南工作多年的国际劳工组织人员介绍,越南的劳动法比中国的劳动法严格得多。印度的法律更是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投资所在国的工资水平支付,美国人要到印度投资,要付给印度工人相当于美国国内的工资。

诚然,任何声音都有表达的权利。基于自身利益,企业以及一些专家唱衰《劳动合同法》是很正常的。我们也很高兴地看到,同样有很多专家在旗帜鲜明地支持《劳动合同法》。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部门会如何看待唱衰《劳动合同法》的所谓“时尚”?换句话说,公众最为看重的是政府的态度,是政府如何在几欲成为“主流”的唱衰声音面前保持理性而不被蛊惑,始终能够兼听到被唱衰话语所淹没的“沉默的大多数”的渴盼之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唱衰《劳动合同法》是对政府善治智慧的一种考验。

《劳动合同法》已经正式实施近两月,目前具体实施情况如何笔者不得而知。但从“七成企业希望修改《劳动合同法》”,我们不难看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然遭遇很大的阻力。有专家透露,现在有些部门正在了解《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情况,原因不是因为贯彻得好,也不是因为积极去调研,而是“因为有一些所谓的专家,有一些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企业在跟决策机构反映这个问题”,这不禁让我们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感到忧虑。《劳动合同法》既然已经颁布实施,那么就必须获得应有的法律尊严,一些所谓专家的质疑不应该影响该法的贯彻实施,否则《劳动合同法》难免会沦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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