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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10省市中小学试点京剧教学

2008-0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李玉兰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从本学期开始,教育部将开展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试点工作。在北京等10省市各选择20所中小学,将京剧教学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之中。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已修订的《义务教育

音乐课程标准》中增加了有关京剧教学的内容,确定了15首京剧经典唱段作为中小学音乐课的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具体情况,将15首京剧唱段安排在一至九各年级。教材编写和光盘研制工作业已启动。

试点的省市为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每个省市选择10所中学10所小学。试点工作从2008年3月到2009年7月。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开。

15首京剧教学曲目分别为:一年级《报灯名》,二年级《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三年级《都有一颗红亮的心》、《甘洒热血写春秋》,四年级《接过红旗肩上扛》、《万紫千红分外娇》,五年级《要学那泰山顶上一青松》、《猛听得》,六年级《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你待同志亲如一家》,七年级《儿行千里母担忧》、《猛志在胸催解缆》,八年级《趁夜晚》、《这一封书信来得巧》,九年级《智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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