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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幼儿教育”成“短板”

2008-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任生心 李可 我有话说

贵州清镇市红枫幼儿园的小朋友在欣赏视觉艺术展的作品。学前教育正日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新华社发金玉龙摄

2008年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对教育大省江苏的
幼儿们来说,有一个好消息与他们相关。2008年,江苏省财政将投入资金近亿元,扶持苏北苏中地区改造幼儿园1000所,并争取用2年左右时间,把全省每一所公办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幼儿园。到2008年底,该省学前3年入园率以省辖市为单位将全部达到90%;到2010年,以县为单位学前3年入园率全部达到90%。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高度,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根据这一精神,江苏在谋划2008年教育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尽快将国民教育体系中“幼儿教育”这块“短板”补齐补好,彻底改变幼儿教育相对薄弱的状况,促进幼儿教育与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重视学前教育,不让孩子输在起点上,已经成为许多基层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共识。

学前教育亟待加强

“这哪是什么幼儿园啊,只是个看孩子的地方!”江苏省沛县龙固镇的一位家长告诉记者,他的孩子所在的私人幼儿园,五六十个孩子在一间屋子里,平时只是唱唱歌、做做操,几乎没有什么教育活动。

在江苏北部一些乡镇,幼儿园几乎全是私人的了。而这些“老板”在开学之初收了钱,聘几个阿姨来当老师,自己就忙别的去了,对于幼儿园开设什么课程、如何组织教学、如何开展活动、如何科学管理等等问题,基本不过问。

近些年来,民办幼儿园“异军突起”,已占幼儿园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园儿童占到近30%。民办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不足,但城乡民办园存在两个极端,在准入、资质、教育质量和安全等方面亟待加强监管。

一方面城市民办园普遍实行高额收费,只有少数高收入人群才能承受;另一方面,许多农村民办园还缺乏基本的办园条件和人员资质,普遍低价竞争,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此外,还有大量未经审批的非法办园或临时托管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幼儿身心健康。近几年出现的严重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这些未经审批、没有监管的非法办园。

“最近几年,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认识有所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开始回升,2005年全国达到41.4%,2007年达到44.6%,但是因为不是义务教育,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重视不够。”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洪宇说,相对来说,一些单位自办的幼儿园条件还不错,但毕竟是占用单位的资源,而现在一些公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特别严重,让幼小的孩子背起大书包、学外语。

“十多年来,学前教育事业跌宕起伏。尽管近两年全国儿童入园率有所回升,但这仍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极不适应。”长期从事幼儿教育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指出。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庞丽娟曾在她提交的议案中指出,体制改革后的企事业单位办园和农村幼儿园的教师身份不明,社会保障无着落,《教师法》规定的幼儿教师的基本权利、待遇无从保障,致使幼儿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大大降低,队伍极不稳定。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

“我们不懂得怎么教育孩子啊,到了年龄,就送到幼儿园里了,总要学点啥啊。”家住山东省鱼台县清河镇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因为文化水平不高,所以谈不上自己能给孩子什么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当然很重要了,这是人生的起点!”在郑州一家媒体工作的张先生说得很坚决,“但是我和孩子的妈妈工作都很忙,我们的亲戚都在乡下,所以我们只好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可现在许多公立幼儿园人满为患,私立幼儿园收费又很高。”

在采访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家长们,大都认为幼儿教育很重要,并对幼儿园寄予很大希望。

“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说。这句老话,是国人在长期家庭和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在现代教育环境中,这句以前常常挂在老人嘴边的话已经渐渐被遗忘了。而现代科学研究证明,这句话与人在社会环境中逐步成长的规律相符合,恰恰道出了早期发展在个体终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研究表明,3岁左右儿童的脑重为成人的2/3,7岁时已基本接近成人。学前期是人脑和认知发展最迅速、最重要的奠基时期,也是好奇心、求知欲、想象力、创造性等重要的非智力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

据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历时5年合作进行的“幼小衔接研究”证明,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能让儿童的小学教育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有助于儿童顺利地适应小学的学习和生活,大大提高他们在小学期间的成绩和智力。

“把教育的视线延长到儿童出生的那一刻”

当前世界各国,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为了应对新世纪的激烈竞争和挑战,都非常重视发展本国学前教育。英、葡、德、韩等国相继颁布了相应法律。《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在国家教育目标的首位,明确规定“所有美国儿童都要有良好的学前准备。”

2003年是中国幼儿教育百年。当时中国民主促进会与北京师范大学等联合举办了“中国学前教育百年庆典”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作了题为“把教育的视线延长到儿童出生的那一刻”的主旨发言。他强调,“人才培养竞争的当务之急,就是把素质教育的视线,按照其本来的规律延伸到儿童出生的那一刻,高度重视儿童社会化和品质成长最关键的奠基期,把我们的学前教育提高到新的水平。”他还建议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

最近两年,学前教育开始得到更多的重视。2006年,全国“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适时抓紧制定学前教育法”;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2007年11月,教育部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了今后五年的立法工作重点。

周洪宇认为,除这些之外,还“要切实把学前教育当做公共性、公益性的事业纳入到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中来。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高度重视的局面。”

一直在呼吁学前教育立法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提出,学前教育法案应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学前教育是国家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我国学制的第一阶段;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责任,并规定教育、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相应职责;确定城市和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同的投入体制,城市实行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及家长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体制,农村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体制加大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性经费中学前教育经费的比例。各级政府可以考虑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明确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教师、设施、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资质要求与准入标准及登记注册、撤销的程序与要求;明确学前教育教师的身份与地位,聘任与考核等要求,并对教师权利、工资、待遇、医疗、职称、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与机构,中央、省、地、市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门机构,县级应有专门机构或专职干部;明确教育质量评价、视导和监管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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