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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缅甸迈向民主应予鼓励

2008-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仰光记者李志强 我有话说

近期,缅甸人民的政治生活中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政府于2月9日宣布将在今年5月10日举行新宪法全民公决,并于2010年进行大选。二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2月19日宣布宪法起草委员会已经完成新宪法起草和修改工作。这均表明,缅甸局势总体趋缓,正在朝积极方向发展。对此,国际社会应更多地予以支持鼓励,而不是一味地批评与指

责。

缅甸素有军人执政的传统,自1962年以来,一直为军政府统治。以丹瑞大将为首的此届军政府1988年上台后,废除了原有宪法,1993年1月开始举行制订新宪法的国民大会。1996年因主要反对派全国民主联盟的退出,国民大会休会。2003年8月,军政府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化进程的“七点路线图”计划,包括恢复制宪国民大会,制订宪法草案,进行全民公决,颁布新宪法,举行全国大选,并产生民选国家领导人,组成新政府等。“七点路线图”实际上是从军政府向民选政府渐进的一个路线图。

宣布新宪法全民公决和大选时间表,是缅甸军政府2003年以来,首次就“七点路线图”确定具体行动日期。同时意味着,军政府向民选政府的逐步过渡已经启动。在完成前两步的基础上,看来军政府确实下决心向第三步和第四步迈进了,这是应该值得肯定和欢迎的。东盟轮值主席国新加坡2月9日通过本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对此予以了肯定,声明称“这是一个积极的进展”。联合国秘书长缅甸事务特使甘巴里日前也在北京表示,缅甸5月举行宪法公决,并在2010年举行大选的新计划是“迈向民主改革的重要一步”。

缅甸较有影响的民族团结党联合总书记钦貌基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也对政府宣布时间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尽早出台一部新宪法是全体缅甸人民多年的期盼,200万民族团结党党员将支持5月份的宪法公决。

但是一些西方主要大国对缅甸当前的民主进程和制宪立宪并不认同,他们挥舞着制裁的大棒批评说“全民公决及选举看起来都不会给缅甸带来什么改革,因为宪法草案允许军人继续掌握实权”。这个论断除了对当前缅甸历史和国情的特殊性复杂性欠缺深入了解外,对中国那句妇孺皆知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中蕴含的浅显又深刻的道理也不太清楚。路要一步一步地走。一个国家的民主化最终还是要依赖内部条件的发育和成熟,一个符合缅甸国情的民主之路才是缅甸广大人民最需要的。诚如中国外交部部长杨洁篪所言,“国际社会在向缅提供建设性帮助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平衡、保持耐心和信心”。对现政府所做的一切均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不足取。

(本报仰光2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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