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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版在近日由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和中国财经出版社联合举办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7/2008》首发式暨“财政与民生”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围绕民生、公共财政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以下是部分学者的发言摘登。

陈佳贵(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民生问题,十七大更是明确

将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民生问题覆盖范围广,做到全国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其中重要的内容。民生问题的解决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需要从多个方面思考,财政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根本解决民生问题需要强有力的财力保证,恰当的财政制度和政策,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在民生中的作用。

高培勇(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

在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当中,不少观点认为应把为数不少的民生事项当做市场体系应该解决的东西,统统交给市场,这几乎排除了财政介入民生的可能性。这启示我们,对财政民生之间的关系必须正本清源,既要认识市场经济,界定民生事项的属性,也要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加分析鉴别地把所有的民生事项统统纳入财政加以解决,认为如此财政就成为了民生财政。财政应当关注民生,财政应当致力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但不能包揽民生。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民生的概念没有非常清晰的界定,不同角度有不同理解。如果说要发挥政府合理的职能作用,发挥公共财政应该起到的功能,它实际上要抓的是基本民生问题。比如说教育首先要抓的是基础教育,医疗首先要抓的是基本医疗保障,社会保障首先要做到最低收入阶层的医保、低保,在城镇做到了,还要推广到农村去。在基本民生方面,我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非常重要,但它的实现有一个历史过程,要把基本的公共服务都做到位,现在的财政还远远不够。

刘佐(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税收是解决民生的非常重要的方面,但必须和财政支出一并考虑。有些问题光靠税收不能解决,还要靠财政的支出、财政的转移支付。现在,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了很多,社会各界都希望国家用增加财政税收支出来为老百姓办更多的事情,但必须认识到,办好事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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