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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2008-02-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林晓克 我有话说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社会工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就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而言,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的深刻变化,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显现,不仅给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带来了新的考验,同时对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因此,

在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已成为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推动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制约性因素

近年来,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社会工作不断发展,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职工维权、青少年事务、劳动就业等工作领域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但社会工作总体上起步较晚,尚处在无序的自发状态,尤其是离专业化社会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目前影响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有:社会认知程度不高。公众包括很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往往把社会工作混同于一般的行政工作,对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存在着明显的认识偏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现有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存在着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特点,而且绝大多数没接受过专业学习,工作手段和方法比较落后,难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服务,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社会问题。专业岗位设置缺失。现有的社会工作还不是一种特定的职业岗位,缺乏行业自律和评估,缺少相应的保障激励措施。加上民办社团、社会服务机构不够发达,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难以找到“用武之地”,造成了人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建设社会工作者队伍所具备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苏南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已具备了加快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催生了内在动力。一方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培育社会机构和专业队伍来承接和实施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另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对各种公共服务的需求开始进入了高速增长期。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和群众内在需求的有效对接,已成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政府财力不断增长,有利于更多的财政资金向公共服务领域的倾斜,通过制定完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持。

社会资源的整合优化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奠定了工作基础。以张家港市为例,全市现有8个志愿者协会分会,基层志愿服务分队千余支,注册志愿者8万余名,涉及爱心义工、医疗卫生、法律援助、青少年权益保障、心理咨询等10多个领域。志愿者组织的不断发展,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供了后备人才和工作资源。

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考

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应充分认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加快探索一条符合县域实际、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新路子。

加快制定发展规划。可按照“整体规划、逐步到位、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通过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带动社会工作进步”的总体思路,抓紧制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规划。今年,张家港市已出台《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利用3年时间,从岗位设置、教育培训、注册制度、激励机制、实务推进、扶持社会公益类民间组织等方面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本地实际、能够满足和谐发展需求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成立社会工作机构。加快成立组织管理机构,可建立本地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在民政部门增设社会工作管理科,履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加快培育行业管理机构,适时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奖励聘用社会工作者的社会组织。

科学设置专业岗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可先在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社保、卫生、信访、工会、团委等社会服务职能较多的部门中开展试点工作,设置一批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设置的社会工作岗位可不增加编制和经费,鼓励现有社会服务类在编人员通过培训考证后转岗。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可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一批专业社会工作岗位。

加快培育专业队伍。可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现有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大规模专业培训,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可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格的社会工作者,充实到新设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组织热心社会工作的同志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者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认知度。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可靠的社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政策,实施和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在探索实践中要重视处理好的四个关系一是借鉴模式与彰显特色的关系。在起步阶段,学习借鉴先进国家与地区的发展模式,取其所长,为我所用,不失为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但同时,必须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区域实际及差异化特征,保证制度设计的科学化和合理性。

二是先行试点与统筹规划的关系。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难度大,不宜一哄而上,更不能急于求成。既要开展先行试点工作,精心组织、渐进试行、稳步推进,为全面推进工作提供较为成熟的经验,又要统筹规划阶段性和长期性发展目标,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计划性和整体性。

三是培育社工与发展义工的关系。社工和义工(志愿者)都是开展社会服务的生力军。在社会工作开展中,一名专业社工常常要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通过相互协作开展工作。由社工指导、联系和服务义工,既有利于倡导义工爱心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又有利于克服义工服务随意性大、缺乏专业训练、资源不足等缺陷。因而,在加快培育社会工作者的同时,要积极整合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努力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互动局面。

四是政府主导与自主运作的关系。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既要防止“越位”,过多地干预社工组织的自主运作,扮演“直接领导”的角色;又要防止“缺位”,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和规范社工组织运行的职能。政府应在营造环境氛围、制定政策法规、监督规范实施、提供财政支持等方面不断发挥和强化主导作用。(作者系中共张家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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