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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

2008-02-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冯永锋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普查标准时点为2008年1月1日零时。

按照要求,到2008年7月底之前,各省级普查领导小组要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国务院;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统

计和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全国污染源数据库。

据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周生贤介绍,污染源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与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息息相关。搞好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有利于各级政府制订有效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成立了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国有24个省已落实2007年度普查经费约4.78亿元,各省级普查办编制2008年度省级经费预算共13.2亿元,目前尚在落实中;基本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后,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省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

周生贤说,国家环保总局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对普查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导致整体进度缓慢;二是部门间沟通协作不够,个别地方普查机构与其他成员单位尚未形成默契,缺乏沟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三是普查经费落实难,导致工作质量不佳或是进度缓慢;四是单位入户清查质量较低,个别地区存在单位漏查、错查,甚至不查的现象;五是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工作发生错误。这些问题需要各地各级普查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尽快解决,以免影响普查的整体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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