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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拨付2008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008-03-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3日电(记者丰捷)财政部、教育部已于近期拨付了2008年春季学期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两部门于日前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受灾省份在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受灾县;受灾县要在收到专项资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学校,确

保灾毁校舍建设和危房改造。

通知指出,受灾省份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灾区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后不出现校舍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平稳正常运转、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受灾省份要组织力量对受灾地区校舍、设施、设备、厕所、围墙等进行全面检查,准确掌握毁损情况。要查隐患、查死角、查漏洞,严禁使用因灾造成的D级危房。要将因灾形成的危房校舍及有关生活设施纳入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计划,优先安排。

通知要求,要统筹安排,资金要向受灾地区倾斜。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受灾省份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将灾后学校修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重点,资金安排要向受灾严重的地区倾斜。各地同时要通过其他渠道争取更多的救灾资金,加快修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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