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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能达标

2008-03-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豫斯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专家论证,在1998年以来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通过今年实施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以下简称《十四阶段措施》),通过北京与周边五省区市在奥运期间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的空气质量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实

现申报奥运会的环保承诺。

《十四阶段措施》旨在通过执行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更加严厉的污染控制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全市之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奥运会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空气质量、实现全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70%的目标。

据杜少中介绍,为切实履行北京的申奥环保承诺,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国家环保总局与北京市政府牵头,会同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省等省区市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简称“保障措施”)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保障措施”规定,奥运会前,北京市和周边5省区市主要在扬尘、机动车、工业和燃煤污染方面采取治理和控制措施。奥运会期间,北京将采取部分机动车限行、停止在施工地污染工序、重点企业限排等措施,天津和河北部分地区也将相应采取部分临时减排措施。通过6省区市的联动,实施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良好。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和周边5省区市的重点治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六省区市火电机组脱硫项目按计划进行。截至2007年底,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脱硫装机容量占总任务的75%。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北京、天津、河北提前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重污染、工艺落后的水泥、土焦、小钢铁企业,完成率在70%以上。三是机动车污染控制取得新进展。北京、天津两市淘汰老旧公交、出租车1.5万辆;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化企业从1月1日起,向北京地区全面供应国IV汽柴油;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将从3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执行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四是工业治理项目全面推进。北京燃煤电厂燃气脱硫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北京燕山石化公司污染治理等项目提前完成,河北工业重点治理项目已完成50%。五是加油站等储运油设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取得进展。北京、天津、河北重点地区完成治理任务的25%。六是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协调机制和调度机制已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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