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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分级:待遇与级别挂钩

2008-03-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丰捷 我有话说

正在高校中陆续实施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将使高校教师原有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细分为13个岗位等级。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作为高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此举将有利于高校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首次进行教师岗位等级评定。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新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仍继续保留正副教授职务。

将对教师怎样分级

据介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精神,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中,岗位工资是工资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划分为13个等级。与此相适应,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与收入分配改革相配套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对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作出了部署。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职务包括五至七级岗位;中级职务包括八至十级岗位;初级职务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岗位。

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通用岗位等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仍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中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助教对应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共13个岗位等级。即便职称一样,也将根据不同级别享受不同待遇。

根据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的相关规定,高等学校除专业技术岗位外,还包括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同时,新规定建议各校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侧重,探索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岗位。

级别如何评定

资历、头衔和工龄在此次评级中占了最大的比重。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此外,2000年以后评上的教授,一般只能申请四级教授(院士、长江学者等除外)。

此外,根据规定,高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必须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其中,教师岗位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5%,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岗位总量的20%。新办法还规定了各岗位内部不同级别严格的比例限制,比如,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旨在优化配置人才资源

教育部表示,高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既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也是高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有利于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据悉,目前部分高校正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教育部;地方及行业所属院校则将陆续启动这项工作。

在高校,许多教师既承担着教学任务,也承担着科研项目。图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一位教授正在进行科研工作。(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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