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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8-03-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把《方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意见》和《方案》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总体谋划,统筹兼顾,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确立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

总体目标,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对促进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不断推进改革,我国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机构设置、依法行政和监督机制以及廉政建设等方面,都须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机制。这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以往改革的深化,是推进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行政管理体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适时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是遵循社会发展规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行政管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阶段,只有根据变化了的实际,加快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才能为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良好环境,才能不断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才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消除体制障碍,从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实践证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正确抉择。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与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坚持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政政府的要求,着力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从制度上确保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分步骤实施、稳妥推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协调;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必须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正确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关系;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战略部署。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看待改革,积极拥护改革,切实推进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精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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