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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改革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

2008-03-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此间表示,日益增多的司法需求和司法能力的相对不足,使司法公正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黄松有,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专职委员戴玉忠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在大会新闻中心,就“司法公正”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张军说,尽管我们的法律制度愈来愈完备、法官的素质愈来愈提高、审判的管理愈来愈严格,但是,公民提起诉讼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多。今天的纠纷和过去不一样,过去只是判断一个是非,胜诉是第一要义。而今天,每一个诉讼后面都有巨额的利益。公民个人诉讼少则几千、几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百分之几的赔付率就可能相差几万、几十万元的金额。因此,仅仅胜诉还不足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要实现更多的赔付率,还要实现执行到位。

少数法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社会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这个过程中,个别法官违法、违纪,导致案件裁判不公,虽然是极个别的现象,但是社会放大的效应不容忽视。张军表示,在今后的司法审判过程中,人民法院要继续狠抓队伍建设,继续坚持司法改革,把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地打牢,确保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实现司法公正。

黄松有表示,人民法院这几年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采取了几项重要的措施,目前“执行难”的问题已经得到明显缓解,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还需要比较长时间的努力。

公丕祥透露,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公丕祥介绍说:“彭宇案一审出来之后双方当事人都不服,上诉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二审以后,在各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在二审时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

孙谦说,中国检察机关的职能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第一是通过审查逮捕,保障人权,防止无辜的人被追诉。第二是具有公诉职能。第三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第四是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同时检察机关也非常关注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职权的行使,因为这对维护司法公正,发现一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孙谦同时表示,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我们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讨,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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