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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 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08-03-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或修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尽快研究完善产业政策,深化服务领域改革,提高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

中国政府网19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意见》涉及服务业产业政策的规划与完善等7个方面,23项政策措施,共6000余字。

《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积极并实事求是地制订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发展目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服务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

《意见》还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考核体系,在条件具备时,定期公布全国和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

《意见》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做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

《意见》要求加大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竞争机制;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认真做好在全国范围内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落实工作;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采取具体措施,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和服务出口创造良好环境。对软件和服务外包等出口开辟进出境通关“绿色通道”,对中医药、中餐、汉语教育、文化、体育、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企业和专业人才“走出去”提供帮助,简化出入境手续,并纳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意见》还就大力培育服务领域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加大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服务业基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最后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发展服务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把中央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据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夏农介绍,2007年我国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但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转变,全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增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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