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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8-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关于“自然资本投资”的讨论

自然资本投资是目前学界和政界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国内相关研究成果比较匮乏。为此,《中州学刊》2007年第6期特意组织了五篇有关“自然资本投资”的文章。其中,徐祥民的《道法自然与环境保护》对“以自然规律为遵循的人类生存发展之道究竟应

当包含哪些内容,从法学的角度进行猜测”;肖国兴的《自然资本投资法: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力主“生态经济是自然资本经济,其内容就是自然资本投资”,“自然资本的非资本化主要是因为法律与政策的不当安排造成的,中国现行法律安排已落后于自然资本投资的实际需要,法律必须建立自然资本市场制度”;钱水苗等的文章则探讨了自然资本投资对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启示;尹鸿翔的文章质疑自然资本投资的法律保护属性,认为其制度设计属于民商法和国际法范畴;巩固的文章则对自然资本与可持续发展的契合性加以审视,认为将自然视为资本离真正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差距尚远。

“马克思学”一词源流的新发现

王东、赵玉兰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6期撰文指出,国内外学界通常认为,“马克思学”一词是吕贝尔首创、西方所特有的。而作者通过考察认为,这个观点是根本错误的。“马克思学”这个概念的首倡者是梁赞诺夫,他发起了苏联马克思学的创建大业。由于对“马克思学”源流的误解,同时由于苏联马克思主义者对西方马克思学批判激烈、措辞强硬,我们就非常自然地把苏联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与西方马克思学泾渭分明地隔离开来,进而认为马克思学就等于西方马克思学。作者认为,对待“马克思学”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在苏联马克思学、西方马克思学相继兴起之后,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应共同努力,借鉴与超越苏联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学,创建中国马克思学。

多元的逻辑

计算机在全球的普遍运用宣告逻辑学渗入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人类文明的基石之一,逻辑学有很多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的内容。为此,《求是学刊》2007年第6期发表了一组学术笔谈,从不同角度对逻辑学进行了深入研讨。熊明辉区分了法律论证与诉讼论证两个概念,提出应当把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转移到诉讼论证上来,把已有诉讼论证框架区分为基于形式逻辑的框架和基于非形式逻辑的框架两种类型,并提出应当在广义非形式逻辑框架基础上再引入“证明责任规则”来建构法律逻辑基本框架;刘虎、鞠实儿指出,对逻辑全知问题,并没有一种被普遍接受的解决方案,概念理解的分歧必然导致采用不同的形式化方法,与其依附某种概念分析给出具体的形式化系统,不如给出一种灵活的形式化系统,而二维逻辑方法无疑是一种理想的选择;赵希顺阐述了逻辑推理与计算机的关联,他指出,莱布尼兹把推理和计算都看作符号演算,布尔把推理转换成代数运算,歌德尔编码及其表示定理说明推理和算术密不可分。由此,他认为,关于计算的问题也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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