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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将更加完备

2008-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冯永锋)“2008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今天在京举行。国家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透露,环保系统将适应新形势,建立起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周生贤说,“十一五”期间是各种环境矛盾和冲突的显现期,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

将因发展思路的转变和重大行动的实施而集中爆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与改善环境的长期性、复杂性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而此时,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任务十分繁重。

据周生贤介绍,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将成为环保工作的两件大事之一。为了这个目标,国家环境保护部将争取确立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尽快制定出台《环境执法监督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环保后督察办法》等;提高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以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环境执法队伍。同时,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将环境执法监督从生产环节逐步向流通、消费、分配等环节延伸,从侧重于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督向整个生态系统拓展;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贸易等环境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守法;构建充满活力的高效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形成专业执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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