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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再次提高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2008-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国家发改委今天宣布,考虑到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再次提高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

据介绍,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具体调整情况为: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

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9元、8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均比2007年高7元;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77元、72元、72元,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比2007年分别高5元、3元、3元。同时,2008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由黑龙江、吉林两省扩大到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

今年2月8日,国家提高了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并向社会公布了提高后的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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