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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全力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

2008-03-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韩洁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国家给咱种粮农民的补贴又增加了!”这一消息,对于正在春耕备耕的广大农民来说就像一场及时雨,不但化解了他们心头的焦渴,更增强了底气和信心。

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耕不利因素增多:年初南方部分地区的雨雪冰冻灾害,全国大范围的持续旱情,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去

年以来柴油、化肥等农资涨价,也给农民带来不小的压力。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务院近日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今年预算安排“三农”投入5625亿元、比上年增加1307亿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再增加252.5亿元投入,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

中央财政补贴粮农补贴规模最大、增长最多的一年

在中央财政此次增加的252.5亿元投入中,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占主要部分,包括156亿元农资综合直补和50亿元良种补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是我国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主要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两项。粮食直补政策2004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施,补贴力度逐年加大,从2004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51亿元。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弥补农资涨价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农民进行农资综合直补。2006年为120亿元,2007年为276亿元,增长130%。

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力度,农资综合直补在年初增加206亿元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再次增加156亿元,使2008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额达到638亿元,较2007年增长了131%。加上粮食直补资金151亿元,今年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总额达到789亿元,是补贴规模最大、增长最多的一年。

农业补贴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良种补贴面积大幅增加

在增加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同时,中央财政设立的良种补贴范围不断扩大,面积大幅增加。

2007年,农作物良种补贴品种扩大到高油大豆、优质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和棉花等六种,补贴资金增加到66.6亿元。今年,国务院决定在2008年预算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70.7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补贴资金50亿元,并扩大全国水稻、小麦、玉米补贴面积。

其中,新增水稻良种补贴23亿元,使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达到61.7亿元,将全国4.4亿亩水稻全部纳入良种补贴范围。为了遏制“双改单”势头,鼓励扩大双季稻种植,提高复种指数,晚稻补贴标准由每亩7元提高到每亩15元。

新增小麦良种补贴10亿元,使2008年小麦良种补贴资金达到20亿元,在扩大11个小麦主产省的补贴面积的同时,还增加了内蒙古和宁夏两个补贴省份,使补贴面积由1亿亩增加到2亿亩,初步实现将优势主产区小麦纳入良种补贴范围。新增玉米良种补贴17亿元,使2008年玉米良种补贴达到20亿元,玉米良种补贴面积由3000万亩增加到2亿亩,占玉米种植面积的50%左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扩大了良种覆盖率,对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具有“一补多效”的作用。

五年“三农”支出累计1.6万亿元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促进粮食生产,加强农业基础投入是关键。过去的五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1.6万亿元,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

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2007年中央财政投入42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入115.7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360万亩,全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0亿公斤。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3044.5亿元支持农业生产,比去年增长17%。

当前,全国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整体状况仍然较为薄弱,工程老化失修,服务功能退化,设施建设滞后。考虑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更新改造任务繁重,以及今年以来全国旱情严重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国务院决定,中央财政增加20亿元特大防汛抗旱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增加20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工程、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及中部排涝泵站、油料和甘蔗生产基地等建设。

此外,为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保障农产品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近几年,国家将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纳入到了强制免疫范围,并将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纳入强制扑杀范围。为支持各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央财政在据实安排疫苗和扑杀补助经费的同时,又调剂安排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6.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增加免疫密度,提高免疫率和疫病防控水平。

大幅调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缩水”

粮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为保障农民的种粮收益,稳定粮食市场,从2004年起,国家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也就是说,当粮价高时,农民卖粮可以随行就市;当粮价低时,国家在粮食主产区按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缩水”。

这项政策实行以来,全国以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粮食1850多亿斤,对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以来,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为:早籼稻0.70元/斤,中晚籼稻0.72元/斤,粳稻0.75元/斤,白麦0.72元/斤,红麦与混合麦0.69元/斤。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今年国家大幅上调了粮食最低收购价,稻谷每斤提高7分钱,白麦每斤提高5分钱,红麦与混合麦每斤提高3分钱。大幅调高最低收购价,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绝不让种粮农民吃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各地春耕备耕,今年中央财政在大幅度增加农业支出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支农资金的时效性。2月20日,633亿元农资综合直补及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全部提前拨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专项资金也赶在春耕前提前预拨到省。此次新增的各项支农资金也将尽快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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