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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平和 越坚强

2008-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山峰 我有话说

2008年3月26日,澳大利亚海关正式立案对中国产卫生纸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并同时向中国政府和涉案企业发出调查问卷。本案是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一起反补贴调查。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在申请书缺乏足够的法律和事实证据支持、没有满足WTO规则和澳国内法规定的立案条件的情况下,澳方仍坚持立案调查。其

背后贸易保护主义的动机昭然若揭。

在过去长达百年的时间里,发达国家基本上垄断了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工具,以保护国内产业,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倾销法规体系和执法机构。其中,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为反倾销的最大使用方。WTO成立后,一批发展中国家在被发达国家屡屡反倾销的实践中逐步学习运用反倾销这一贸易救济措施,目前在全球案件年度数中所占比例已超发达成员,约占全球反倾销案件数的2/3。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的对外贸易摩擦也可谓不断升级。据统计,2007年,全球共有19个国家(地区)对我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近80起。同期我国还遭遇美国337知识产权调查17起。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也在依据国际规则发起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截止到2007年6月25日,我国累计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8起,意在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的产业。回顾这些历史,有助于我们用平和的心态应对贸易摩擦。

但是,对于当今中国的企业而言,普遍的情况还是“和为贵”、“怕打官司”的心态过重。在这方面,比中国更早游入世界贸易深海的日本有些教训值得我们借鉴――1957年日本在美国的高压下被迫签订《日美棉纺织品协议》后,美国以同样手法相继要求日本对鞋类、电器产品、缝纫机、钢材制品、汽车、汽车零部件、彩电等诸多产品实施自我出口限制。对此日本均以妥协谋求解决,使得日本承担贸易保护主义调整成本的做法成为惯例,同时引发连锁反应,招致其他国家纷纷对日举起制裁大棒。这提示我们,轻易的贸易妥协可能招致更多的贸易限制。此外,日本多位当事人均认为美欧社会习惯于通过律师解决问题,在磋商中有强大的律师团支撑,交涉多以法律为依据,步步为营,使得东方人情主义的日本在初期产生很多不适,交涉处于不利状态。这说明,培养熟悉法律和实际业务的人才是交涉和减少损失的关键。

适当调整“和为贵”和“怕打官司”的心态,当然不是不讲规则和蛮干。经过在世界贸易的大海和WTO竞争规则范围内的披波弄潮,我们已经认识到一些道理:第一,企业要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知识。第二,企业在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时要积极应诉,特别是在应诉时要注意团结作战打团体仗。第三,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在研发、生产、营销、会计等方面要规范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四,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等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的行为。第五,企业要逐步增强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及时了解国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竞争力。在出口市场的选择上,实现“产品多元化”和“市场多元化”,尽力减少和分散风险――这五条是在心态“平和”的基础上设法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这种平和,意味着不急噪,不恐慌;意味着既讲原则,又讲灵活――这何尝不是一种特殊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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