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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规范网络“问题地图”

2008-04-0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谢文)日前,国家测绘局公布了2007年的十大测绘违法案件,其中两件与使用“问题地图”有关。其一,天津某食品公司因在一种销量非常大的方便面外包装上擅自使用中国地图,而且内容不完整而受罚;其二,宁波一家教学仪器公司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书,并在其申报出口的地球仪上使用存在严重错误的地

图而受罚。

根据国家测绘局检查结果,在网上,“问题地图”也广泛存在,甚至在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网站也能发现“问题地图”。这些“问题地图”有的把我国大片领土标到国外,漏绘我国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有的把台湾按独立国家表示或者漏绘台湾岛。还有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地图上擅自标注、加载、上传重要地理数据和属性,对此,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说:“互联网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出现错误,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甚至可能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

为了让广大公众在互联网上正确使用地图,国家测绘局与外交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编制了418幅中国地图、世界地图,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发布,供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公布后,很多人到国家测绘局网站上下载地图,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今年2月25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测绘局、外交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互联网环境下地图市场秩序,解决网站的地图违法违规问题。专家提醒,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出版网上地图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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