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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

2008-04-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民革北京市委 我有话说

乡村医生是农村村级卫生服务队伍的主力军,其前身是赤脚医生。目前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乡村医生逐年减少,有村无医现象加剧;乡村医生分布不均,山区乡医流失严重;乡村医生学历偏低,获得资质任务艰巨;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养老保险问题突出;乡村医生岗位不一,规范管理难度加大;乡村医生收入

微薄,卫生队伍难以稳定;乡村医生保障缺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以乡村医生为主体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政策、农村卫生的现状和发达国家解决农村卫生的经验看,农村卫生工作都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农村卫生服务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因此农村卫生工作有效供给的增加,更多依靠于政府。为此我们建议:

优化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为解决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后继乏人和分布不均等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补充进入机制。农村没有医务工作者,非法行医现象就会出现,危害极大,必须尽快补充农村医务人员,用合格的医生占领农村医疗阵地。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的补充不能靠调派或短期支援等权宜行为,只有定向培养本地农村青年才是根本的解决途径。应由政府牵头,制定相关政策和培养计划,并探索适合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政府可对定向医学学生实行贷学金利息优惠或减免,并使这些学生毕业后回农村有就业机会。

落实待遇保障稳定队伍落实好规范乡村医生待遇的措施。村集体可从政府拨付各村的公用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乡医补贴,以稳定农村卫生服务队伍。镇政府和村委会采取措施对愿意投身到边远农村开展医疗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提供行医场所,给予必要补贴,保障农民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

诊疗服务纳入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覆盖广大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但该体系的报销范围中没有包括乡村医生的诊疗服务,造成农民就近看病受限,乡村医生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并影响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政策措施,将乡村医生诊疗服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解决农民就近就医问题,更好地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

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执业医师培训考试。乡村医生普遍理论水平不高,但实践经验丰富,对村里的情况比较了解。对乡村医生执业考试也应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和考试。对4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侧重在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对45岁以下的乡村医生应要求一定的理论基础,逐步走向规范化。开展远程诊断和网络教育。由于边远农村和山区交通不便,应由政府牵头,搭建农村医疗人员的网络学习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诊断和网络教育。为实现公共卫生的预防作用,应在提高医疗应急反应能力、大型传染病防控能力及相关知识方面对乡村医生加强培训,真正发挥疾病预防的网底功能。坚持继续教育制度,定期举办培训,明确目标,通过自学、网络、学习班等各种方式完成规定学分,并制定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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