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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教育部门资助“3•14”事件受损家庭学生

2008-04-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记者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教育部门近期出台政策对“3・14”事件受损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据介绍,受助学生对象必须具备3个条件,属于“3・14”事件中的受损家庭学生;经工商或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确认书;属于在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于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仍将执行相关规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高中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中职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本专科学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学校审核后将材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拨资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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