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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开具含兴奋剂处方应询问患者身份

2008-04-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张莹)卫生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医师在开具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处方时,应当首先询问患者是否为运动员身份。

通知强调,医师为运动员开具处方,应首选不含兴奋剂药品;确需使用的,应当充分告知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在

运动员按照国务院体育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取得同意使用的证明后,方可为其开具含兴奋剂药品的处方。急诊情况使用含兴奋剂药品前,要取得运动员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承担奥运医疗保障任务医疗机构的医师在开具含兴奋剂药品处方前,要充分核实患者是否为奥运会运动员身份。在为奥运会运动员开具的处方右上角要用红色字体注明“奥运会运动员”,如所开具的药品中含有兴奋剂药品时,还要用红色字体注明“含兴奋剂药品”。为奥运会运动员开具的处方要单独保存备查。

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特别是承担奥运医疗保障任务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在调剂处方药品时要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发现含兴奋剂药品处方且患者为运动员,特别是奥运会运动员时,应当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进一步核对,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含兴奋剂药品,并向运动员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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