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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要求

2008-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东明 我有话说

推进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进一步强调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推进党内民主,关键

是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权利的实现和保障程度,直接反映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发展党内民主,必须牢固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党员民主参与机制。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地位作用所决定的,是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切实保障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是党内健康政治生活的前提,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基本制度,不断完善这一制度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首次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这就使代表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有了明确和权威的依据。二是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旨在总结以往试点的经验,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为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更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会更加完善、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三,完善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如何,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常委会向同级的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党内正常的权力归属关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十七大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这就从机制上更好地理顺和规范了全委会和党委会的关系,它要求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进一步推动了地方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了党的执政能力。

第四,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保证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采取参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来提名候选人。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强调,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反映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时代进步的要求。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些重要举措,为深化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突破口,促进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五,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是完善党内民主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方面。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规定下来:“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及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更好地理顺了党内权力关系。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证党的权力的正确行使,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六,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和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为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

发展党内民主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条件。十七大关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要求,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必然要求。一个充满活力和生机的政党,一个善于和勇于创新的政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党内民主是党保持生机活力的关键。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为实现党的路线、纲领和目标而团结奋斗。党的活力来源于每个党员和基层组织,来源于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党内民主的充分发展,就能在党内形成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局面,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就能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避免或减少探索过程中因决策上的重大失误而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事实证明,党内良好的民主氛围,既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又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反腐倡廉中的巨大作用,使党坚强有力,永葆青春。

第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的现实需要。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拥有7300多万党员,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这就需要高度的团结和统一,把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结合起来。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和制度,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质,实行高度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是党始终具有强大的创造力和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高度的党内民主,是集中统一的基础,有效的集中统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有利于决策迅速、执行有力和监督有效;有利于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有利于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的正确制定和执行。以高度的民主为基础,才能形成真正的团结统一。

第三,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也是历史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而没有党内民主,党就不会有真正的先进性。巩固党的领导,必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从而凝聚全党的智慧,提高驾驭局面、领导现代化建设的执政能力,以顺利完成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党内民主制度,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容、途径、方法,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肩负起领导人民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使命。(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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