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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 统筹城乡 促进和谐

2008-04-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博士赵永伟 我有话说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们注意到,在这次机构改革方案中,建设部的名称变长了,突出了两个词“住房”与“城乡”。从形式上看,这仅是部名的变革;从内涵上看,却寓意深远。

部名冠“住房”二字,彰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决心。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而住房问题,

则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正如温家宝总理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时表示,“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明确住房问题是一个部门的第一位职责,是民生的进步;而且,在房价、房源、房屋结构、房屋管理等很多问题上确实需要中央一个部门出来统一协调。此次改革在建设部最前明确冠以“住房”二字,顾名思义,表明了强化政府对解决住房问题的责任,充分展示了中央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决心,是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域外经验来看,建立住房保障体系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美国联邦政府在1965年专门设置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香港设立专门提供保障性住房和租房的“公屋局”。

部名冠“城乡”二字,凸显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面临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移。城乡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很突出。以前,我们搞建设,存在城乡割裂的现象,城市搞城市的、农村搞农村的。现在我们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奋斗目标。城乡一体化是个大战略。在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曾因忽视乡村建设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此次改革在建设部前明确冠以“城乡”二字,就是要力求贯彻落实这一战略思想的具体要求,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组织结构的优化。它的组建将有利于打破过去长期分割的城乡二元结构,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相一致,更是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部名变更背后的理念,内涵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绝不是简单地变更名称,更不是在搞文字游戏。相反,我们应当看到部名变更背后的支撑理念。作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仅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的具体落实,更是我国当前实现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住房问题十分突出,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妨碍了和谐社会的实现。促进和谐社会,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更加重视基本民生问题,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要求,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统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对促进社会和谐将起到有力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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